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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2020年執業獸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
根據《執業獸醫管理辦法》和《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農醫考公告第26號》,現就浙江省2020年執業獸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執業獸醫資格認定條件
(一)考試成績。2020年全國獸醫全科類執業獸醫師和執業助理獸醫師合格分數線分別為226分和202分。
(二)其他條件。申請人應當符合《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農醫考公告第24號》規定的相關報名條件。
二、執業獸醫資格申請認定
(一)提交申請。浙江考區參加考試成績達到2020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,應于2021年1月25日至3月5日期間登錄中國獸醫網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網上信息平臺,提交執業獸醫資格申請,按系統提示準確填寫接收證書的郵寄地址和聯系方式,生成《執業獸醫資格申請表》。
(二)材料遞交。2021年1月25日至3月5日期間,申請人需在浙江政務服務網(www.zjzwfw.gov.cn)提交行政許可申請。具體路徑為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—個人服務—按部門—省農業農村廳—執業獸醫資格證書核發—在線辦理”,并上傳中國獸醫網生成的《執業獸醫資格申請表》掃描件。
三、資格證書發放
對成績合格且在網上提交資格申請的考生,經審核確認合格,由省農業農村廳頒發執業獸醫資格證書。省農業農村廳將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26日期間將執業獸醫資格證書,通過郵寄的方式免費寄至本人。
四、證書補發申請
往年獲證人員因遺失、破損等原因申請補發證書的,經在中國獸醫網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網上信息平臺申請后,在2021年2月22日至3月5日期間的工作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、證書補發申請表,到所在地設區市畜牧獸醫機構申請辦理。省農業農村廳審核確認合格后,將證書通過郵寄的方式免費寄至本人,時間與新發證書同步。
五、有關說明
(一)考生、往年獲證人員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,視為自動放棄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由于郵寄地址、聯系方式等填寫不正確,或補證考生不主動聯系所在地設區市畜牧獸醫機構等自身原因,導致證書無法送達等后果,由考生自負。
省農業農村廳咨詢電話:0571-86757313。各設區市聯系方式詳見附件。
浙江省農業農村廳
2021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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